renli
2016/1/13 17:47:46
最佳答案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提到的风险警示制度是指,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约见会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客户谈话提醒风险,或者要求会员或者客户报告情况: (1)期货价格出现异常;(2)会员或者客户交易异常;(3)会员或者客户持仓异常;(4)会员资金异常;(5)会员或者客户涉嫌违规、违约;(6)交易所接到涉及会员或者客户的投诉;(7)会员涉及司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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