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投资者要签署一份投资书声明,购买目的是投资而不是为了再次出售。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1] 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的规定,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开立A股账户。2013年4月1日起,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开立A股账户。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的证明文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
质押的质物包括质押登记申请所记载的相应数量的证券及该部分证券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的送股(含公积金转增股)、通过本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或债券兑息。上述现金红利或债券兑息,将在质押解除后按照发行人委托本公司发放的金额,通过出质人证券账户对应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发放给出质人
私募基金份额转让看基金合同约定是否允许转让,如果符合合同约定,是可以做的,需要TA份额登记机构配合。而且务必保证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行为发生后,都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