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不可以,首先基金经理没有从业资格无法在协会备案后台进行添加
投资契约型基金的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需要缴纳20%的红利税。投资合伙型基金的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