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其他会员机构、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培训即可。
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三)项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中上传加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章的员工在职证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员工签署的劳务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劳务关系的文件。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募集户、托管户等相关事项变更手续完成后,在基金重大事项变更里可以变更。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风控负责人应独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从事投资业务。